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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手机号码:15524352008
邮箱地址:syxsls@163.com
执业证号:12101200510685256
执业律所: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4号红梅文创园11号楼4层
摘要:近些年,年轻人的消费观念不断超前,很多人通过贷款进行买车买房。不过,如果过了期限未还贷的,贷款机构可能会以再不还钱就告贷款诈骗来要求贷款人还贷。那么,过了多久时间没有还款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呢?
事实上,成立贷款诈骗罪并不是从是否按时还贷来确定的。
贷款能够缓解当事人的资金压力,很多人在贷款之初就会通过编造谎言或提供假的资金证明来夸大自己的还贷能力,但到期了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多不胜数,但不能直接以未还款来确定就构成犯罪。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区分贷款纠纷和贷款诈骗
1、还贷能力
在贷款之前确有还款能力,是在贷款之后应经营情况或市场行情变动导致不能还款的,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通常按违约处理。如果行为人完全没有还款能力而大朗骗取资金的,就涉嫌贷款诈骗罪。
2、贷款的用途
在签订了借贷合同后,贷款人就要把贷款用于规定的用途上。如果是用于约定的用途上,没有肆意挥霍资金或者转移资金等,证明没有诈骗的故意,事后未按约定日期偿还的也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3、是否积极还贷
贷款人并非只是口头承诺还贷,已经有归还的行为,只是还无法全部偿还而拖欠贷款的,也不成立犯罪。
因此,贷款后未还并不直接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人不要被人一说是犯罪就吓到了,应积极和贷款机构协商协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看时候推迟还款日期。倘若无法协商,对方坚持认为构成贷款诈骗的,可以找个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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