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热线: 15524352008

律师介绍

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手机号码:15524352008

邮箱地址:syxsls@163.com

执业证号:12101200510685256

执业律所: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4号红梅文创园11号楼4层

死刑辩护

对于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会怎样判处

  在缓刑期间犯了新罪,就属于“屡教不改”的情况了,原本缓刑的机会不仅仅会撤销了,也会连同之前所犯的罪名一起去处罚。那么,对于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会怎样判处?

  对于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会怎样判处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案件例子】

  据了解,嫌疑人古某裕自称是蕉岭县公安局打黑队的民警,并以此假身份到店铺赊账消费、向人借钱等。此外,他还在自己的陌陌聊天工具上上传其身着警服的头像,从互联网上下载并保存了大量公安工作的新闻图片,作为自己的工作动态,不时地在朋友圈发布,以此来制造自己是一名在职公安民警的假象。

  他通过“附近的人”等功能主动添加年轻、貌美的女性为好友,并在聊天中自称是公安局民警,以此假身份来骗取女性与其发生关系。

  照片上斯文帅气、身高近1米8,自称家境优越、还是个正气凛然的警察……你以为他真是一个“高富帅”警察?其实他却只是个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现年21岁的古某裕,只读完了小学,家里只有一个在家务农的老父亲。更让人惊讶的是,他不仅不是一名警察,其实还是一名缓刑犯。

  据了解,这并不是古某裕第一次行骗。2013年,其自称是“公安局领导”,分别到蕉岭县两家俱乐部消费并签单实施诈骗2000多元,被民警抓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14年12月,古某裕假冒民警的身份非法进入他人住宅,被蕉岭警方抓获,并于2015年4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目前,古某裕尚在缓刑考察期,又再次以同样的伎俩继续“行骗江湖”。今年7月下旬,经当地公安、司法部门与法院会商研究,决定依法对嫌疑人古某裕进行收监投牢,执行九个月的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