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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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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1200510685256
执业律所: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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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随着经济条件的增长,近年来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日益严重。不仅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以下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第一,部分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公仆意识欠缺,理想信念动摇,法制意识淡漠,对自身职责缺乏清醒认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第二,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一些基层单位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者职能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权限划分不合理,权力配置不科学,尚未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
第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督难以及时到位。一些基层单位内部监督制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好人主义风气盛行;外部监督滞后,监督力量分散,缺乏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同步监督。
第四,改革进程中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转型期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存在漏洞,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行政权力过多地介入经济活动,基层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不太规范,为少数基层干部权力寻租提供了机遇和条件。
第五,基层财务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小金库”屡禁不止。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有的单位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有的单位少数干部独揽财务大权,管钱记账一手揽;还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片账、包账现象。这些无疑为基层干部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
第六,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存在缺失。基层单位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地区普遍重视不够。
第七,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等缺乏警惕,“反差心理”、“攀比心理”、“实用心理”强烈,经不住金钱美色诱惑,以致人生价值观取向失衡,私欲膨胀,滑向腐败的渊薮。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防治对策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治理,需要惩防并举、综合施策,包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经济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和完善权力结构、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等多个方面。专家给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第一,以分解和制衡权力为核心,合理配置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合理配置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公布“一把手”的权力清单,“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决策等重要工作。合理划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权限,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一项完整的主要业务或者重点工作,可实行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分段管理,避免“一管到底”的管理模式。科学梳理基层单位职能部门的权力,适当分解某些职能部门过于集中的权力,推行不相容职务和岗位相互分离制度。
第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基层领导干部和直接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为监督重点。合理压缩基层单位某些重要权力行使的自由裁量空间,明确行使规则和裁量基准,细化各类行为的具体情形及其适用的条件、标准、方式等。公布和规范决策程序,推行重大决策向上级机关报告备案制度。实行基层领导干部定期向上级纪检部门述职述廉以及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违反程序、超越法定权限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的进行严肃问责。完善基层领导干部任期和交流制度,避免“一把手”在某个单位长期任职或者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分管某项工作。
第三,进一步健全基层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明确“一把手”的首要责任,将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纳入基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与奖惩挂钩,出现瞒报、谎报“小金库”或者严重财务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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