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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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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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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故意损坏人民币属于犯罪吗

  导读:人民币是不能故意进行毁坏的,如果毁坏人民币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人民币是不能故意进行毁坏的,如果毁坏人民币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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