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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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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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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致二人轻伤,免予刑事处罚

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成功案例之免予刑事处罚案例

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致二人轻伤,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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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辩护律师:邹广杰律师

【案情简

    2013年X月,SD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甲某(本案当事人)、乙某等人在饭店吃饭时,与被害人丙某、丁某等人因找人事宜发生矛盾。被告人甲某、乙某等人对被害人丙某、丁某进行殴打,造成丙某、丁某轻伤的后果。

关键词故意伤害罪 大学生  民事赔偿 取保候审 免予刑事处罚

【辩护过程

甲某的父亲委托邹广杰律师,担任甲某的辩护律师。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与检察机关联系、沟通。多次会见甲某了解案情后,针对甲某犯罪的起因,系初犯,无前科的特点,协助指导甲某的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承办律师又到检察机关,沟通案情,并在检察机关为甲某争取了取保候审。法庭上,承办律师为甲某提出了免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庭审中提出,案发后甲某能诚恳的悔罪,庭审中自愿认罪。甲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犯罪前科,且其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系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承办律师举证了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甲某在亲属协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得到完全谅解,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甲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系因误会在本无利害冲突的同学间偶然引发,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19条:“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适用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建议对甲某免刑事处罚,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辩护效果

2013年X月, SD区法院对本案宣判,采纳了承办律师辩护意见,以甲某故意伤害罪,刑事处罚。

 

【律师介绍】

邹广杰律师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8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选为沈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拥有十多年刑事辩护经验,专办刑事案件,对辩护工作高度投入,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方案。撰写的刑事辩护实务文章《咬定青山不放松—谈谈有效刑事辩护中的“死角”》,曾在2019年《沈阳律师》上发表。多年来无罪辩护成功的刑事案件20余包括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再审改判无罪;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解除取保、案或终止侦查

其中,2017年—海城市人民法院宣判无罪的一起历经两次无罪判决的故意伤害案,该无罪案例入选了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17年度(第三届)十大无罪辩护经典候选案例。2018年—涉嫌盗窃罪被判十年,入狱七年后再审撤销原判宣告盗窃罪无罪,该案历经了七年之久的伸冤之难与牢狱之苦,当事人终于等来正义的判决,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宣告盗窃罪无罪,当事人依法获释。

另,近年来中央大力强调改善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在这一大背景下2019年、2020年两起为民营企业家有效化解了刑事风险的无罪案件,具有典型的意义。2019年—辽宁某市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不起诉案件,本案是一起因定制产品引发的纠纷,江苏某市民营企业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羁押7个月,最终被检察机关纠正,以证据不足不起诉,无罪释放。2020年—辽宁某市因投资合作引发民营企业家涉嫌职务侵占案,公安机关终以无犯罪事实,撤销案件。

邹广杰律师其余所办案件中,不乏死刑改判死缓、重刑改轻刑以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有效辩护案例。多年来承办10余起公安部督办的毒品犯罪目标案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成立专案组督办的刑事案件。如: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专案(缓刑);音乐学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判前取保,刑期实报实销);沈阳棋盘山放火专案(不起诉无罪释放);锦州某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专案(缓刑);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扫黑除恶”专案(审判阶段恶势力犯罪集团及首要分子的指控摘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疆吐鲁番市首例涉黑案(为第一被告人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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